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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疹的分类及症状都有哪些
兰州北大皮肤科介绍湿疹分为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三期,急性和慢性湿疹有明显的特征,亚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。
1、急性湿疹: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。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、丘疱疹,严重时有小水疱,常融合成片,境界不清楚。在损害的外周,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。瘙痒较重,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,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、脓液及脓痂,相应淋巴结可肿大。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。
急性湿疹的分布常对称,多见于面、耳、手、足、前臂、小腿等外露部位,严重时可扩展全身。自觉症状有剧烈瘙痒和灼热感,可阵发加重,尤以晚间加剧,影响睡眠及工作。
2、亚急性湿疹:湿疹在急性发作后,红肿及渗出减轻,兰州市三专科皮肤科指出进入亚急性阶段,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,呈暗红色。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,可有鳞屑,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。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、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,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。
3、慢性湿疹: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,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,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。久之患部皮肤肥厚,表面粗糙,呈苔藓样变,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,可时轻时重,延续数月或更久。
慢性湿疹好发于手、足、小腿、肘窝、股部、乳房、外阴及肛门等处,多对称发病。由于发病部位不同,表现也有所不同,兰州北大皮肤科医生温馨提醒:以上就是对湿疹分类的介绍,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,请咨询北大皮肤科在线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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